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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

※发布时间:2021-3-23 18:24:26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(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)省办公厅近日印发了《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》。《办法》明确,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,统一规划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电子追溯,保障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共享和公开。

  《办法》明确提出,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者,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开展食品安全信息追溯。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将采集的相关信息上传至“追溯平台”,实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可全程电子追溯。鼓励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、小经营店、小摊点加入“追溯平台”,实施电子追溯,接受社会监督。网络销售食品(含入网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)和入网销售食品(餐饮服务)提供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,如实记录网络销售食品、配送人员等信息。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“追溯平台”的“电子一票通”,可以作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依据,但应当确保“电子一票通”对应的备案信息真实、、有效。食品小作坊、小经营店、小摊点不具备应用“追溯平台”条件的,应供货方出具的“电子一票通”,形成进货台账。

  《办法》还提出,将加强信用监管,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“红黑榜”管理。对守法诚信经营、在行业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、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主体,列入红榜;对不守法诚信经营、上传虚假信息、侵害消费魏伶优者权益、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或因违法违规受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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