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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中国风味小吃暨特色食材展

※发布时间:2017-6-22 21:00:04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省会城市商务、旅游主管部门、各地烹饪(餐饮、饭店、旅游)行业协会、各有关餐饮(饭店)企业、调味品及相关单位、中国烹饪协会名厨专业委员会各工作区、各荣誉主任单位:

  为落实《商务部关于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的指导意见》,以“会展经济”促大众餐饮发展,中国烹饪协会与市人民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9月12-18日在“2014中国大众美食节”期间举办2014中国风味小吃暨特色食材展。

  2014中国风味小吃暨特色食材展作为2014中国大众美食节的重要组成部分,将面向广泛的社会大众,极大的丰富本次美食节活动的内容,拉动内需,促进大众消费,搭建起餐饮交流平台、美食推广窗口,打造美食交流、商务沟通的名片,将本届美食节打造成实实在在、全民参与的节日。

  风味小吃、综合消费食品、烹饪原料、新型食材、调味料、餐具炊具、厨房加工和包装设备、食品与餐饮连锁加盟等餐饮行业相关单位。

  3.组委会提供敞开式活动场地(3m×3m),除上一条外不含任何配置,参展商需自行搭建,可做标展或特装。

  4.组委会免费提供2000W以下用电,如超过此范围需向组委会提前申请并自费。此外,过夜用电需另行办理,费用企业自理。

  (2)主办单位收到参展商《参展申请表》后,将展位确认书展位平面图传线)参展商确认展位并按要求将参展费汇至主办单位账户;

  (2)其它要求:按照国家食品卫生部门要求进行(具体相关要求以参(布)展须知为准,见附件1)。

  请各参展单位仔细阅读本参(布)展须知,为加强风味小吃及特色食材展区及相关设施的管理与,营造一个良好的活动,应遵守下列管理,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。

  一、参展商布展时间为2天即9月12日至13日,早上8:00至晚上22:00。展出时间为4天,即9月14日至9月17日,食材展早8:00至17:00,小吃展早8:00至晚上22:00。参展商在进场报到领取资料时须交纳壹仟元押金,同时签署食品卫生、消防安全责任书后,方可进场。

  1.在参(布)展期间,派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及消防安全工作,在进场前展商须向组委会提供相关资质。

  (1) 主办单位严格要求参展商按照《中华人民国食品卫生法》执行各项工作。若参展商违反国家有关,参展商承担一切责任,承办单位配合市卫生部门严厉查处;

  (2)参展商在现场销售的食品及原辅料及一次性可降解的餐具(KS标准)必须通过正规途径进货,并向供货商供货凭证备查;

  (3)为避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,所有食品(无论是食品原料还是未售完的食品)如需场内过夜,必须有相关冷藏措施,否则销售;

  (5)所有工作人员参展证必须挂于胸前,小吃参展商经营期间内需穿戴口罩、手套、工作帽、佩戴参展证。若有违反其中一项,罚处罚金200元人民币,以此类推;

  5.用电和接线必须与组委会人员联系,并办理有关手续,取得认可后方能开工。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拉线,加装大功率电器等。组委会免费提供2000W以下用电,如超过此范围需提前向组委会申请并自行承担费用。此外,过夜用电需另行办理,费用由参展商自理。

  六、各参展人员必须服从组委会工作人员的安排。如有不明之处请填写工作联系单与组委会联系,以便组委会及时、妥善解决。不得在未通知组委会的情况下擅自主张。

  注:为了确保本次展会的顺利进行,请各展商严格遵守本参(布)须知的相关,如有违反组委会有权对其作出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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