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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男子为妻庆生 买单起纠纷刺伤夜宵店老板

※发布时间:2017-6-28 15:47:56   ※发布作者:habao   ※出自何处: 

  南充新闻网讯(记者 刘舒艺 刘旭)2017年6月3日凌晨1时许,在顺庆区凤鸣某夜宵店发生一起故意案。6月12日,市顺庆区发布 “6.3故意案”警情通报称,对犯罪嫌疑人符某、张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。

  6月3日凌晨1时19分,顺庆区华凤接市局110指令,称在顺庆区凤鸣某夜宵店有人。值班迅速赶往现场处置。到达现场后,发现有两名中年男性受伤,随即将两名伤者送上救护车前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。

  华凤受案后,迅速查明了嫌疑人的线日上午,经初步认定,人滕某的伤情为轻伤,舒某的伤情为轻微伤,华凤立即依法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。6月5日上午10时许,犯罪嫌疑人符某(男,28岁,顺庆区人)、张某某(男,24岁,顺庆区人)迫于警方的压力,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华凤投案。

  经查,6月2日晚,犯罪嫌疑人符某为其妻子过生日,在与张某某等人吃饭唱歌后,来到符某的朋友龚某等人经营的夜宵店吃宵夜。6月3日凌晨1时许,符某在买单时,发现服务员收取了9元打包费,且多算了三套餐具费,便心生不满,以身上无现金、微信支付金额不足为由,要求刷卡支付,但餐馆无法提供刷卡机,双方发生争执。随后,夜宵店的另两名股东滕某、舒某与符某、张某某争执并打斗。在打斗过程中,符某持刀具将滕某、舒某致伤后逃离现场。6月3日下午,符某的家属前往医院为伤者交纳治疗费1万元,后又分别于6月6日、7日各交治疗费1万元。

  6月5日晚,犯罪嫌疑人符某、张某某的家属向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,表示愿意承担伤者后续治疗费,并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。鉴于犯罪嫌疑人符某、张某某主动到机关投案,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且二人均无犯罪前科,顺庆区依照《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五条之,对犯罪嫌疑人符某、张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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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夜宵店取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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